flag of Canada

Photo by Jason Hafso on Unsplash

加拿大政府 

加拿大設有三級政府:聯邦政府、省和地區政府以及市(或地方)政府,三級政府全部由加拿大公民選舉產生。

聯邦政府 (Federal Government / Government of Canada) 

聯邦政府位於加拿大的首都,即安大略省的渥太華。

聯邦政府負責的事務包括移民、國防、外交事務、就業保險、貨幣、銀行、郵務、船運、鐵路、電話服務及刑事法等。 

省政府 (Provincial Government)

加拿大有 10 個省和 3 大地區 。每個省和地區都由一名省長及其民選的政府領導。

省政府有權在自己的省份或地區修改法例及管理自己的地方。省政府專責的事務包括教育、醫療護理及高速公路等。有時候,省及聯邦政府會在一些事上分享權力,例如農業、天然資源及移民。

市(或地方)政府 (Municipal Government) 

市政府是地方民選政府。它們包括城市 (cities) 、城鎮 (towns) 和村莊 (villages),以及農村(縣)(rural (county)) 或大城市 (metropolitan municipalities)。它們是由省 (provinces) 和地區 (territories) 建立的,負責向該地區提供最佳的管理和服務,例如廢物處理和公共交通到消防,警務,社區中心和圖書館。 市政府的收入主要來自物業稅和省政府撥款。

加拿大官方法定語言:英語和法語,所有政府官方網站均以英語和法語提供資訊。